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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禁止国Ⅲ排放标准的货车通行

2020/1/15 16:16:55 沈阳建材网

2月1日起,每天7时至19时,国Ⅲ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禁止驶入沈阳市三环路以内全部区域(不含三环路)。这是记者1月14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从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按照《通告》,在全市行政区域内(不含高速公路),全天禁止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行驶。《通告》还规定了柴油货车低排放区范围:沈阳三环路以内全部区域(不含三环路)。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在柴油货车低排放区内行驶。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范围:沈阳二环路以内全部区域(不含二环路)。由东二环高官台街起至新立堡东街、沈水东路连接南二环的沈水路、玉屏路、揽军路连接西二环重工南街、重工北街至北二环白山路、陵北街、金山路、观泉路连接东二环高官台街。全天禁止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内使用。

  《通告》还提出,机动车违反禁限行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在低排放区域内违法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读报名词

  非道路移动机械:指装配有发动机的机械和可运输机械设备,常见的主要包括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农机牌照)、联合收割机、排灌机械、装载机、起重机、挖掘机、割草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铲车、沥青摊铺、叉车、机械制造、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园林机械等,其使用动力主要是柴油或者是汽油发动机。

  低排放区:指为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对污染物排放不能达到规定标准限值的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予以禁止或限制行驶(或使用)的区域。
信息来源:沈阳建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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