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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县清水镇生活污水收集及污水提升工程

公告日期:2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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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清水镇生活污水收集及污水提升工程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备案。以(大行审发)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清水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清水镇生活污水收集及污水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清水镇 
2.工程规模: 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5044001001 清水镇生活污水收集及污水提升工程 新建地下生活污水提升泵站,新建雨水井,新建污水井,铺设管道,设防护固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158
4.工期要求:2020年03月25日 开工至 2020年08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3.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叁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并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 3.7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8.0万元
3.开标时间: 2020年03月19日 09: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2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3月03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招标人: 盘锦市大洼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清水镇 

联系人: 孙兆峰

电话: 0427-8876000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丰裕大厦

联系人: 马工

电话: 15804274266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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